软管站配管设计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公用物料软管站配管设计。 本标准适用于管道专业各个设计阶段的工作。 当工程设计有特殊要求和规定时,应按工程规定进行设计。
2 一般规定
2.1 公用物料软管站的设置地点应满足工艺操作及维修的要求。
2.2 在装置区的每个单元内应最少设置一个公用物料软管站。
2.3 每个公用物料软管站的工作范围应以软管长度为20m 所能达到的范围,并能服务到该区地面上的所有设备。当一个公用物料软管站不能满足该区要求时,应设二个或多个。
2.4 公用物料软管站应按下列原则设置:
2.4.1 对于多层厂房和框架,每层楼面上宜设置公用物料软管站;
2.4.2 在容器类的操作平台上,应按需要设置公用物料软管站;
2.4.3 换热器区和泵区附近;
2.4.4 炉区
1) 箱式炉区——地面上和主操作平台的每一端以及对流段联箱附近;
2) 立式炉区——地面上和主操作平台上;
3) 锅炉区——设在地面炉前炉后、汽包和操作层燃烧器附近。
2.4.5 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地方。
3 公用物料软管站的配管 3.1 软管站公用物料种类
1) 公用物料软管站一般设有氮气、装置空气、水蒸汽和水等公用物料。
2) 从操作侧看,公用物料种类的排列顺序由左至右为:氮气、装置空气、蒸汽和水(管径为DN20)。
3.2 阀门的设置
软管端带有DN20 的快速软管接头,阀门为闸阀。阀门材料按管道材料等级规定确定。装置空气、蒸汽和水管道上阀门的安装高度(阀门手轮中心距操作面距离)宜为1.2m ,氮气管道上阀门的安装高度宜为1.3m 。
3.3 装置内公用物料软管站的布置
3.3.1 公用物料软管站的布置可设在地面上,也可设在高位平台上。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,装置空气、蒸汽和水管道应装在地面和第一层操作平台上,在第二层和第二层以上平台上宜设蒸汽和装置空气管道。 氮气管道应按工艺要求安装。 在地面上布置软管站时,蒸汽管道上靠近快速接头处应设一根蒸汽凝液管道,以便蒸汽凝液返回系统或就地排放,见图3.1 地面上软管站示意。
3.3.2 设备平台上的软管接管不应妨碍人孔盖的开启;且软管站应有合理的支承。软管站和软管架之间最小净距为600mm ,软管站与管道、设备或设备上人孔盖以及梯子之间的最小净距为1000mm 。
3.3.3 公用物料软管站可设在室内和室外。在寒冷地区,软管站设在室外时,应考虑水管道的防冻措施,一般是将地面以上的水管道和蒸汽管道保温在一起。
4 软管和软管架
4.1 在无特殊要求时,一个公用物料软管站可配用两根软管,一根为钢丝编织胶管,用于蒸汽;另一根为夹布胶管,用于氮气、装置空气和水。
4.2 每个公用物料软管站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1~2 个软管架,以便吊挂软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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